上海人,7月起部分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2022-06-24 13:22:40 来源:证券之星 阅读量:10465
导读:调整失业保险标准
日前,失业保险缴费标准调整,具体为:第1—12个月的缴费标准为2055元/月,第13—24个月缴费标准为1644元/月,延期缴费标准为142...
调整失业保险标准 日前,失业保险缴费标准调整,具体为:第1—12个月的缴费标准为2055元/月,第13—24个月缴费标准为1644元/月,延期缴费标准为1420元/月。 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 日前,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或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。 伤残津贴 2021年12月31日前因工负伤且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伤残津贴在2021年享受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,其中:伤残一级增加532元/月,伤残二级增加489元/月,伤残三级增加462元/月,伤残四级增加426元/月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:伤残一级8824元/月,伤残二级8226元/月,伤残三级7730元/月,伤残四级7230元/月 生活护理费 2021年12月31日前因工负伤并被确认生活不能自理的,生活护理费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进行调整,其中: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529元/月,生活不能自理的增加423元/月,生活不能自理的增加317元/月调整后,生活护理费标准为:自理5698元/月,大部分人4559元/月,部分人3419元/月 退休金 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,2021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08元。 声明: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,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,不代表本网观点,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投资有风险,需谨慎。 下一篇:返回列表
|
||
网站地图 备案号:京ICP备19048932号-2 中国最专业的房产家居、装修建材行业资讯网络平台 本站部分资源来自网友上传,如果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本站,本站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。 |